1.0【目的】为吸引和留住优秀员工,鼓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技能及合理控制运营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2.0【范围】凡涉及公司薪资业务依本规定之管理要求去执行。
3.0【定义】无
4.0【职责】
4.1 财务部:负责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5.0【内容】
5.1 薪酬策略
5.1.1 对内具有公平性:以岗位评估为基础,按照岗位对公司承担的责任和贡献确定固定收入。
5.1.2 对外具有竞争力:根据公司所在领域及业务发展确定薪酬的比对市场,通过定期的外部薪酬调查了解市场薪酬水平及变动情况,以此对公司的薪酬水平、结构进行定期调整,确保整体薪酬水平与市场接轨。
5.2 工资结构:
5.2.1 工资构成:月实发工资=月薪+福利+其他补助-扣除项目
- 月薪 =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保密工资;
- 福利 =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工龄工资、全勤
- 其他补助 = 技术津贴+考核奖金+夜补+环境补贴+高温补贴
- 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扣款(借款、罚款)、缺勤、迟到早退、其它等。
- 注:基本工资不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5.2.2 小时加班费定义:按劳动法执行
- 平常加班:基本工资/21.75/8的1:1.5比例计算
- 周末加班:基本工资/21.75/8的1:2比例计算
- 节假日加班:基本工资/21.75/8的1:3比例计算
5.2.3 工龄(指计时员工)工资计算:以入职日期算
- 工龄计算方法:以整年算,以入职日期为始点计。比如某员工2015年2月1日入职,在2016年2月份工资增加一年的工龄工资,到2017年2月工资增加2年的工龄工资。
- 工龄工资标准:在公司连续服务满1年(含)以上员工,期满次月起,可按月享受50元/月的工龄奖;在公司连续服务满2年(含)以上员工,期满次月起,可按月享受100元/月的工龄奖;依次类推,每年递增50元,(注:2010年12月之前不计算工龄)。
- 当月请假者工龄奖按出勤天数计算。
- 工龄工资标准会根据市场环境作相应调整,每次调整后,以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5.2.4 夜宵/夜班补贴
- 白班夜宵:加班至23:30(含)之后,5元/次;加班至00:30(含)之后,10元/次;
- 夜班补贴:15元/次(工作时间低于8小时者无此补贴)。
5.2.5 全勤奖
- 计时人员,转正(正常情况下两个月)后享受50元/月全勤奖,月薪人员全勤奖(根据《薪资调整单》为准:职员100元/月,主管级以上人员200元/月)。
- 正常工作时间内,如有请假及旷工等缺勤现象,当月不享受全勤奖。
5.2.6 核算方法
- 计薪天数:按当月实际应出勤天数。
- 计时单位:最小工时为0.5小时,不足0.5小时不计。
- 底薪:按深圳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 加班费:计时人员按当年公司公布标准;月薪人员的综合工资中已含加班费。
- 缺勤工资:[(底薪+岗补技补)÷当月应出勤天数÷8)]×缺勤天数
- 保底工资:底薪+加班费+岗补技补+绩效+全勤,保底工资不包含工龄奖。
- 工伤工资:确认工伤后,工伤人员在停工医疗期间,工资按底薪发放。
- 产假工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在提供本人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后,经人事行政部验证合格,可享受带薪产假90天(含周末及节假日);产假工资按底薪发放。
- 水电费:员工如中途搬出宿舍或离职的,按上个月实际用量比例分摊水电费。
5.3 调薪类型
5.3.1 新员工定薪:由人事部根据其资历、经验、能力和该岗位对应薪酬等级,结合当年市场水平确定其对应的薪资起点范围。报批后录用时,由人事部填写《薪资调整单》,由用人单位审核及人事部复核,总经办审批后起薪。
5.3.2 转正调薪:试用期满员工,公司视其工作表现、工作能力、试用考核等决定是否调薪,调薪幅度为0-3级,特别优秀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可以超过此幅度.
5.3.3 岗位异动调薪
- 晋升,定级情况如下:
(1) 员工原有薪酬低于拟任岗位薪级最低档时,按照新岗位薪级最低档定级;
(2) 员工薪级处于拟任岗位薪级区间内时,按原岗位薪酬等级上调1-3级;
(3) 员工原有薪级对应的薪级高于拟任岗位薪级最高档时,薪资不做调整;
(4) 晋升员工工资以试用后再调整。 - 平级调动:薪资不做调整。
- 降职,定级情况如下:
(1) 员工薪级高于新岗位薪级最高档时,按照新岗位薪级最高档定级;
(2) 员工薪级处于新岗位薪级区间内时,按原岗位薪酬等级下调1-3级;
(3) 员工薪级低于新岗位薪级最低档时,则按新岗位薪级的最低档定级。 - 年度调薪
(1) 公司每年4月、10月作为调薪调整月,其余时间不做调薪业务(除以上调薪资业务类型外)。
(2) 调薪范围:试用期内、在期间已发生过岗位调动薪资发生变化的人员,不参与年度调薪。
(3) 调薪流程:部门主管根据《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的半年度考核评级结果,填写《薪资调整单》,经分管领导审核,人事部复核,总经理批准。
(4) 调薪幅度:控制一般不超过总工资的6%。 - 特别调薪
发生以下情况者,经总经理特批可视为特别调薪业务:
(1) 员工工作产生特别贡献或业绩,可使公司长远受益;
(2) 员工薪酬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不调整工资,则面临关键岗位、关键人才流失;
(3) 其它特殊情况需做特别调整的情形;
(4) 特别调整的幅度控制一般不超过原工资的20%。 - 国家政策调薪:因国家政策规定,启动用工最低薪资标准,按以下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1) 新员工入职严格按照政策给予最低薪资标准定薪。
(2) 老员工薪资未达到最新政策薪资标准,按最低薪资标准进行调动。
(3) 老员工薪资已达到最新政策薪资标准,在其相应岗位工资上依工作表现做适度浮动,比例不准超过原工资的5%。
5.4 调薪操作规则:
5.4.1 薪资等级总共20级,如某员工已经调至20级,则该员工在没有晋升的情况下,不作薪资调整范围,通过工龄工资来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
5.5 调整通知:
5.5.1 财务部在薪资调整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薪资调整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负责人。
5.5.2 部门负责人在得到行政人事部确切通知后方可向员工确定最终调整范围,否则因薪酬调整歧义产生的后果,由部门负责人承担。
5.6 薪资核算及支付
5.6.1 日工资计算方法:(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保密工资)/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5.6.2 薪资核算资料报送时间:各部门必须于每月5日前将相关领导审核后的工资核算资料交到财务部薪酬核算人员处。
5.6.3 薪资发放周期:每月发放一次,于每月25日支付上月1日至30(31)日薪资,遇节假日顺延发放。
5.6.4 薪资发放方式:以银行卡转账方式发放到员工本人账户,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5.7 薪资保密
5.7.1 薪资额度是保密的,仅制作、审批、批准人员有知情权。
5.7.2 任何员工都不能打听、攀比、议论或公开自己的(或他人的)薪资数据,如有违反者,予以降薪1至3级或开除。
5.7.3 任何员工对公司薪资的申诉,只能“点到点”与上级主管或财务部薪酬负责人进行,不能“广播式”地以口头、书面或其它方式发表意见。
5.8 本制度附件《薪酬等级表》,不随本制度公布,由薪酬业务相关人员使用。
6.0【相关文件及运行记录】
6.1 相关文件
- MS-HR001《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6.2 运行记录
- FM-MS-HR010-01-A0《薪资调整单》
- FM-MS-HR010-02-A0《薪酬等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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