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为规范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考勤相关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0【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3.0【定义】
3.1 迟到:职员晚于规定上班时间到岗则视为迟到;
3.2 早退:职员工早于规定下班时间等待下班则视为早退;
3.3 旷工: 职员工工作时间内未请假、或没有按规定请假、请假未被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不出勤者;
4.0【职责】
4.1 人事行政部:负责职员工刷卡纪律的维护,负责员工考勤资料的输入与输出,负责员工考勤月报表的统计;
4.2 各部门文员:负责本部门有异常考勤情况的反馈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4.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员出勤情况管控,以及请休假等相关考勤作业的审核。
5.0【内容】
5.1 考勤管理
5.1.1 作息时间
- 职员: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8:00
- 工人: 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30
- 保证员工每周标准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 公司会根据季节因素及生产情况调整作息时间,具体时间以公司公告为准;
- 因其它因素无法执行正常班制的,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 全体员工应遵守规定的时间作息。
5.1.2 打卡规定
- 每天上、下午上下班卡共4次;晚上加班卡另算。
- 员工在规定的上班和下班时间前后30分钟内刷卡,超过前后30分钟内刷卡视为无效卡。
- 如不能正常刷卡,必须及时在保安值班处进行登记,不需再另行填写签卡单;
-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员工缺失考勤的可申请补签卡:
(1) 员工因为工作原因错失刷卡时间的(由部门负责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考勤设备故障导致员工刷不卡者(由人事行政部对设备进确认);
(3) 因公司统一安排活动错过刷卡时间的(由人事行政部处理);
(4) 员工因公出差错过考勤时间的,在发生前一个工作日内将审批后的相关单据交至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处理签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外出申请单》)。
(5) 补签卡审批权限及流程
- 每人每月允许忘打卡一次,第二次忘记打卡扣除10元,依次类推。
- 员工不得代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双方均按当日旷工处理。
- 如磁卡不能正常打卡的,由人事行政部重新配发磁卡。
5.1.3 缺勤处罚
- 无考勤记录及相关单据记录(如:请假、签卡等)的均视为未出勤;
- 迟到、早退、旷工处分对照表:
- 考勤异常者,在考勤专员发出考勤异常2个工作日内不及时处理者,按无考勤记录处理,视为旷工(两次以内未签卡视为旷工半天,三次以上为旷工一天,依此类推);
- 旷工一天,不计发三天工资;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天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 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 虚报、假报考勤的,对填报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5.2 加班管理:此部分内容针对拿加班费工资的员工规定。
5.2.1 加班安排
- 计划部依照生产任务,结合各部门的产能情况,合理安排生产加班;各车间生产线要加班时间,均需在《每日生产计划》上注明详细的加班时间。
- 加班安排规则:
(1) 生产部与品质部跟线员工: 正常加班工时不允许超过66H(每天3小时),周末加班工时不允许超过32H(4个周六)。
(2) 仓库部员工与品质部IQC:平常加班工时不允许超过55H,周末加班工时不允许超过32H。
(3) 涉及机台白夜班的员工,正常加班工时不允许超过72H,周末加班工时不允许超过45H。(说明此工时是白夜班的平均加班工时)。 - 如遇到正常上班时间放假,周末加班时间必须做调班处理;节假日原则上不加班,如需要加班,PMC部必须做调班安排。
5.2.2 加班申请
- 生产各部主管需严格按《每日生产计划》规定加班时间,执行加班控制,并按以下情况处理:
(1) 如果是生产效率问题,没有达到定额产能,而需要追加加班工时,此部分多余工时,不计有效加班工时;同时,PMC部必须对责任生产线、组长、主管进行扣分处理。
(2) 如果非生产效率问题,需延长加班工时,必须由生产线组长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主管审核后,经生产部门经理复核,PMC部最终核准后方可生效执行。
(3) 对于非生产效率问题而导致延长加班工时的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按员工延长加班而多支出的人工成本总和,按《员工处罚管理规定》之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4) 生产部由于人为原因导致返工,所产生的返工工时均需从加班工时中扣除,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扣分,导致物料成本损耗则同时按《员工处罚管理规定》之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5) 生产计划外的《加班申请单》需每日五点前提交,要求详细在加班单中填写预计加班工时;周六与周末加班,需在周五下午五点前提交。 - 品质部严格与生产部计划加班进行。
- 仓库部人员加班,由仓库主管根据生产情况,调配仓管人员采取值班制进行加班。
5.2.3 加班控制
- 各部门严格按照《每日生产计划》和批准后的《加班申请单》,执行加班动作。
- 加班实际完成后,次日11:30前由各部文员在云上工作台《加班申请单》里填写实际加班工时,如有超出预计工时,需在加班原因或备注栏说明,并经部门主管审核,部门经理复核,PMC部确认,最终由分管副总批准;
注:当实际加班工时超出预计加班工时,如无事先批准或其他说明,PMC部需要对超出工时做扣除处理。 - 分管副总批准后,《加班申请单》最后交给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根据上交的《加班申请单》进行数据统计,并每周公布一次加班工时与奖惩工时数据。
- 加班工时数据公布后,员工如有争议,需在2个工作日反馈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汇报给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根据汇报情况及时调查,查明原因后并作处理。
5.3 假期管理
5.3.1 请假规定
- 所有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
- 任何请假必须在请假前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批准而又不按时上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在休假后上班当日出具相关证明,并填写《请假单》按审核程序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 婚假、产假、丧假必须连续休假(含双休日及法定假日),不能分段使用;
- 在原定批准的假期内提前回公司上班者,必须到人事行政部销假,否则按休假处理。
5.3.2 假期类别
- 事假:无薪。
- 病假:试用期内无病假工资;转正后员工请病假需提供正规医院出据的病假条,病假期间按60%的工资发放,且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
- 工伤假:按国家规定,享受公司基本工资待遇。
- 年假
(1) 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可享受五天有薪假(累计请病假二个月,累计请事假一个月的除外)。
(2) 本公司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可享受十天有薪假(累计请病假三个月,累计事假两个月的除外)。
(3) 本公司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可享受十五天有薪假(累计请病假四个月,累计事假三个月的除外)。
(4) 年假原则上在春节统一休假,未休完的年假按日工资于春节第一次发薪日发。
(5) 因特殊情况确需休年假的,由总经理最终批准。 - 婚假
(1) 婚假:3天。
(2) 晚婚假:13天,男女双方均需达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
(3) 婚假三个月内有效,以结婚证上的日期为准。 - 产假
(1) 生产假:90天,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
(2) 小产假:转正后女员工怀孕四个月内流产,给予十五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予三十天产假。
(3) 陪产假:转正后男员工在妻子生育期间,可享受7天带薪陪护假;陪护假 需在妻子法定产假期间一次性休完。
(4) 产假、陪产假均需提供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小产假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病假单及正规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
(6) 享有产假的员工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 - 丧假
(1) 配偶、父母、子女死亡丧假5天;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岳父母、公婆死亡丧假3天。
(2) 丧假需持《死亡证明书》或当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 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5.4 员工外出或出差:
5.4.1 员工因公外出市区内办公,或因公外出到本市以外的区域办公,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经直属上司审核,分管副总批准,交由人事行政部签收后方可外出,否则按旷工处理,具体细则详见MS-HRD-016《出差管理规定》。
6.0 【相关文件及运行记录】
6.1 相关文件:
- MS-AD002《员工处罚管理规定》
- MS-AD004《出差管理规定》
6.2 运行记录
- FM-MS-HR011-01-A0《签卡申请单》
- FM-MS-HR011-02-A0《请假单》
- FM-MS-HR011-03-A0《加班申请单》
- FM-MS-AD004-01-A0《出差申请单》
- FM-MS-PC001-01-A0《每日生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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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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