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达到设备有效的购置与管理,以合格设备投入生产使用,确保产品品质、提高生产效率及保证设备的财产安全。
2.0【范围】适用于公司制造中心所有设备请购和管理的控制过程。(注:行政部公共设施等除外)。
3.0【定义】
3.1 设备:用于产品生产各阶段组装实现的配置。
4.0【职责】
4.1 工程技术部项目工程师负责制订新产品增加设备的需求计划,ME工程师建立详细的设备管理清单。
4.2 ME负责主导设备的申购、验收、储存、发放、维护、维修校验、报废等工作。
4.3 每年度ME对设备故障履历进行总结分析,并制订出设备预防性维护保养计划。
4.4 使用设备的部门负责设备的领用及使用期间的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5.0【内容】
5.1 由项目工程师根据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制程工艺的需要制作《固定资产申购表》送工程技术部负责人确认,报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5.2 ME工程师根据要求评估后,以请购单形式送部门经理审核,报上级相关领导批准后,发送采购部采购。
5.3 验收
5.3.1 设备购回后,货仓部通知工程技术部组织项目工程师,使用部门相关人员、PE、ME依据设计要求、《设备说明书》、《采购合约》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状况应记录于《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三份),送相关部门部门主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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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验收合格时,将《固定资产验收单》一份交采购部于供应商,另二份分别交于文控、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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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验收不合格时,需将《固定资产验收单》交采购部于供应商,由采购部将不合格的设备退供应商处理,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5.3.2 验收合格后,由货仓部办理相关入库手续.
5.4 储存
5.4.1 ME应对确认合格的设备进行编号,录入《设备台帐》。
5.4.2 设备的储存由ME定点统一存放,并在《设备台帐》上标明存放区域,做到帐物两清。
5.4.3 设备存放区域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和安全。
5.5 领用:设备发放时,ME和领用人应共同核对,查验无误后领用人签收并录入《设备交接记录表》;《设备交接记录表》必须由双方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生效。
5.6 设备的安装及使用
5.6.1 设备初次使用时应由ME负责安装、调试,并提供操作作业指导书给使用部门。
5.6.2 工程技术部ME负责设备操作前的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人员使用设备应严格遵循相关操作要求,以免操作不当造成设备和被加工品损坏或人身意外。
5.6.3 相关间接监督人员(如IPQC,生产组长等)应监督设备的使用状况,如发现无上岗证操作的不允许上岗.
5.6.4 使用过程中出现不良状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维修申请表》通知ME分析处理,ME将异常状况记录在《设备定期维护记录表》上。
5.6.5 领用设备部门负责使用期间的日常保养工作。ME负责对使用有效期(3个月)的设备进行定期检验、保养、维护,并作好质量记录于《设备定期维护记录表》中。
5.6.7 保养、维修与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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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每天由使用部门负责日常保养,并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表》,对有异常的设备立即通知ME现场处理,避免影响正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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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应对关键设备易损配件进行定期检查、更换,并随时对易损件进行盘点,避免影响设备正常生产,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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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损坏而需维修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开出《设备维修申请表》送工程技术部ME维修,维修后的设备需重新调校,OK后方可返回使用单位使用;同时ME在《设备定期维护记录表》上做好相关的维修记录,以备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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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设备超出工程维修能力时,需写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批准后,交给采购部发外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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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由ME对所有设备进行全面盘点检修、保养、维护,对其进行全面的评估处理,并作好《设备定期维护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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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经损坏并且无法维修已失去使用价值的设备由ME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申请报废,设备报废按固定资产报废流程执行。
6.0【相关文件及运行记录】
6.1 本规定所涉及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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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009《基础设施管理程序》
6.2 本规定所涉及的运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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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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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交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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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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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报废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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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申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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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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