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006-IC程序烧录管理规定

1.0【目的】保证软件烧录的正确性,提前发现软件固有缺陷,并有效管控公司烧录程序安全使用。

2.0【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IC程序烧录。

3.0【定义】

4.0【职责】
4.1 开发工程:负责制定烧录程序管理规定,管理烧录器和公司所有产品烧录程序。
4.2 生产开程:负责制作并维护程序验证的测试架,并协助品质部对烧录程序首件功能确认。
4.3 生产部:负责按首件确认合格的程序进行烧录和生产。
4.4 品质部:  负责监督工程开发部提供给生产使用的烧录程序符合产品及客户需求。

5.0 【内容】
5.1 烧录程序申请
5.1.1 生产部依PMC部下达的《每日生产计划》明细,安排专人填写《烧录IC投产控制单》,送交开发工程部经理。
5.1.2 开发工程部经理,根据订单信息,确认烧录程序名称、版本号,交由程序管理员执行。

5.2 样机程序烧录
5.2.1 程序管理员依确认后的程序名称,准备程序烧录器,对首件进行IC程序烧录,烧录完成后,签名并在公司辅助业务系统平台登记烧录记录(主要登记控制单流水号对应ERP系统订单信息)。
5.2.2 送检人将烧录好的程序样机,连同《烧录IC投产控制单》返回生产部。

5.3 烧录程序验证
5.3.1 生产部负责完成样机装配,并送检品质部检验员。
5.3.2 品质部制程检验员,依据订单信息与相关产品质量要求,确认样机首件程序的正确性,过程中生产工程部需要全程参与检查测试数据。
5.3.3 验证无误后,品质部、生产部、工程部三方指定负责人需在《烧录IC投产控制单》上签名。
5.3.4 验证有误,需及时反馈开发工程部,开发工程部经理协同生产工程、品质部等处理问题,直到验证合格无误后,方可进入批量程序烧录环节。

5.4 批量程序烧录
5.4.1 首件验证合格后,生产部指定烧录人将《烧录IC投产控制单》送交回开发工程部。
5.4.2 程序管理员依订单信息和相关部门的程序确认单,安排烧录人批量烧录。

批量烧录程序时,必须由程序管理员和生产部的程序烧录员一起确认订单上的详细信息,保证提供程序是正确的,并在《烧录器借出归还登记表》上双方人员签字。

如果当天的批量还没有生产完,第二天要继续生产时,必须要重复上面的流程,填好表格且签字确认。

5.4.3 生产部现场烧录完成后,要求在当天完成返还烧录器,并将烧录数量填写《烧录IC投产控制单》上,并签名。
5.4.4 程序管理员检查烧录数量是否与订单数据一致,无误后将烧录信息登记到公司辅助业务系统平台,如不一致,则要求追溯原因,如人为失误对烧录人处以100元/次经济罚款,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按情节严重情况另行处罚。如有造成公司产品资料泄密,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4.5 每完成一批订单程序烧录后,程序管理员需对烧录器程序进行删除。

5.5 程序烧录操作防护要求规定
5.5.1 程序烧录所使用的设备、仪器、治工具都必须接地,工作台面铺设防静电胶皮并接地。
5.5.2 作业员需穿戴防静电工鞋、工衣、工帽、佩带有绳静电手环。
5.5.3 取放IC必须使用专用的吸笔。
5.5.4 烧录程序的IC必须用防静电的包装材料存储,并做好标识记录。

5.6 软件程序及烧录器管理规定
5.6.1 公司所有产品软件程序均由开发工程部程序管理员专人管理,并单独储存备份交总经理室。
5.6.2 所有程序需进行准备名称命名,并做好版本升级或替换管理备案,确保失效版本不使用。
5.6.3 所有程序烧录器由开发工程部管理,要求统一进行设备编号,做好日常除尘清洁工作。
5.6.4 程序烧录器必须当天还给开发工程部,如果没有返回,由生产主管负主要的责任,并每次处以100元/次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5.6.5 烧录器在生产使用过程中,由责任部门主管负责保管,并负全责。

6.0【相关文件及运行记录】
6.1 相关文件:无
6.2 运行记录

  • FM-MS-EN006-01-A0  《烧录IC投产控制单》
  • FM-MS-EN006-02-A0  《烧录器借出归还登记表》
© 版权声明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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