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004-仓库盘点管理规定

1.0【目的】制定合理的盘点作业管理流程,以确保公司库存物料盘点的正确性,达到仓库物料与公司财产有效管理。

2.0【范围】适用于公司仓库部。

3.0【定义】

4.0【职责】
4.1 仓库部:负责提供盘点清单、实施仓库盘点作业。
4.2 财务部:负责对仓库盘点的监督,及稽核仓库盘点作业数据、查核、校正、及做盘点总结。

5.0【内容】
5.1 月度盘点
5.1.1 每月根据系统中物料归属仓位,按每个仓管所管物料35-40%的种类安排分批进行。
5.1.2 统计员每周从系统中导一份数据,按仓管所管辖的物料进行划分,并在《仓库物料抽查/盘点表》上标注时间的截止点,分发给仓管员。
5.1.3 仓管依据《仓库物料抽查/盘点表》上的物料,先找出相应的编卡,按照编卡上标注的储位进行盘点(原包装物料原则上不拆包)。物料盘点的过程中可用“电子称、点数机”辅助工具操作,并需在盘点表上填写实盘数,编卡上标注并签字确认。
5.1.4 在盘点过程中,如有发现原包装少料的,仓库需及时通知IQC、采购员到现场确认后,由采购员与供应商协商处理;如有发现是仓管员人为操作失误,经核查属实后,把清单汇报给上级领导与财务部沟通进行账务处理,并对物料归属仓管员进行处罚;如发现实物与账务不相符的,经核查属实后,在系统中做盘盈处理。
5.1.5 盘点过程中需填写真实信息,不可虚报。如有发现违规操作,严惩处理。详见《仓储部考核管理规定》。
5.1.6 《仓库物料抽查/盘点表》经仓管、统计员、仓库经理(或主管)审核后,复印一份交给财务部。

5.2 季度盘点
5.2.1 每季度盘点一次,但因第二季度与第四季度的盘点,与年中、年底的盘点日期相同,仓库做合并盘点处理。
5.2.2 每季度末,由统计员在系统中按仓位、仓管员制作盘点表,并把盘点表分发给责任仓管进行盘点。
5.2.3 财务部根据盘点表进行抽查监督,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并在盘点表上及编卡上签字确定。
5.2.4 盘点操作同5.1中的(5.1.2, 5.1.3,5.1.4)操作。
5.2.5 财务部监盘人员,对盘点结果做一份书面的盘点总结报告,以邮件或书面的形式通知仓库。

5.3 年度盘点
5.3.1 年度盘点:每年盘点两次,日期分别是:6月30日与12月30日。
5.3.2 年度盘点:在系统中按仓位、仓管员制作盘点表,并把盘点表分发给责任仓管进行盘点。
5.3.3 财务部根据盘点表进行盘点,并在盘点表上及编卡上签字确定。
5.3.4 盘点操作同5.1中的(5.1.2, 5.1.3,5.1.4)操作。
5.3.5 盘点结果同5.2.5操作。

6.0【相关文件及运行记录】
6.1 相关文件:无
6.2 运行记录

  • FM-MS-ST004-01-A0《仓库物料抽查/盘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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